真的。假的。不得了
曾經想過寫blog要給所有人知,但又怕太多相識的人知,因為本身就是個直腸直肚的人,在blog內表達的,寫的,如非自己真正的感受,記下來又有何意義?但如在blog內批評公司、同事、朋友,又會否破壞了彼此的關係呢?要知道這個世界成熟而又心胸廣闊的人並不多,最大問題是很多人接受不了自己被人認為做得不足的地方!這才是一個問題。我的意思不是我對現在身邊的人或事有任何不滿,這點我要先澄清一點!絕對不是!我相信和我很熟的親朋好友都有足夠的能力去包容及接受我的「意見」,這個我倒是不擔心的。
真正令人擔心的是不識我,或者和我不熟的人。我在這裡所說的一字一句都不單單是代表自己,如果只是代表自己的話倒是容易得多,別人會認為我是代表我公司、我家庭,因為這些東西令人誤會或與小人交惡,而陷我公司、家庭於不義的話,我將會是如何的不好意思呢?正所謂「禍不及妻兒」,但人總愛把事情鬧大,不見紅也不罷休的嗜血心態,令我也不太敢放心盡情地表達自己!
和一個Patrick討論這個問題,因為這個原因,他也少更新了blog,因為怕blog內對朋友的評論會破壞大家關係。我就親身經歷過一次,那時在個人網站上寫了女朋友的不是,由於她是個「石器時代」的人,根本不會上網,直到有一次到我家,我給她看了後,她向我興了問罪之師,引起了許多不必要的衝突,所以我發誓以後我再不會讓她去看這個網,連我的「編輯自主」都沒有了,我日後也再不需要這個觀眾了。時至今日,我都沒有告訴她這個blog的存在,懶得解釋,也沒有這個必要!
到現在,我還是有個疑問?當我要發表對對朋友、對家人、對其他人正面意見的時候,我用真實的戶口去發;在發負面意見的時候,我用匿名的戶口去發給一些不相識的人,去發洩我的不滿!那是否很諷刺呢?我身邊的人不可以說真話,對陌生人才可以開懷交心?這是個甚麼世代啊?是不是有甚麼不對了呢?
奇怪奇怪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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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在網誌post等同將別人的不是「唱通街」
要拿捏網誌如何只對事不對人
也可成為寫blog樂趣之一
當文字容易令人誤會
對別人有意見就要私下傾傾loo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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